2019年12月12號,公安部公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其中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以在機動車駕駛人現(xiàn)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累積最高減免六分。不少駕駛員看到后表示歡迎,因為多了回爐學習減分的機會。那按照這一規(guī)范,減免記分具體如何操作?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具體減免記分條件分為三種:一是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wǎng)上學習(累計滿30分鐘為一次)且經(jīng)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一分。二是參加現(xiàn)場學習(滿三小時為一次)且經(jīng)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3分。三是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滿一小時為一次),一次減免1分。以上三種情形必須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累計最高減免六分,超過六分的分值不記入下一記分周期。
劉先生:“學習交通安全法這項很好,我贊成。假如說要真差分,萬一記分滿了,公安部門能有這個政策,能減上兩分一分的,不就解決大問題了。”
吳女士:“我覺得這個政策挺好的,既可以節(jié)約我們的時間,然后我們來參加學習也能知道一些交通安全知識和法規(guī),都挺好的,分快滿的話我過來學習的話,給我減了分的話,那就(算)給我一次機會,要不然還得重新學習,也希望這個政策能夠實行?!?/p>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包括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或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買分賣分收到過處罰的;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逾期未審驗或者被扣留、暫扣期間等8中情形,不予受理駕駛人減分申請。
采訪中,不少駕駛員表示,因為隨著機動車增多,道路交通狀況越來越復雜,很多時候出現(xiàn)交通違法行為都是無意為之,如果能有正規(guī)的減分渠道,不僅可以減輕駕駛員的“滿分恐懼”,還可以一定程度上打擊非法買分賣分的違法行為。
不過也有人認為,這種減分規(guī)定如果真的施行,會讓本就不守規(guī)矩的駕駛員,放松安全這根弦。
孫先生:“有點太放任駕駛員了,因為比如說一個記分周期,他每次都能減免6分,這次我扣夠了6分,我積極學習,然后減免了,我就等于這一年,我就等于沒扣分,然后我每年要是都學習的話,就等于是每年你這個總分就會延長到18分,(駕駛員)就會覺得其實無所謂,我扣的分,直接就給減免了。就會讓駕駛員可能對這個分來說,就是有點那種更不重視了?!?/p>
另外,有的駕駛員擔心,會有不少只記了三分、四分甚至更少的駕駛員,寧愿交罰款記分處理,也不會花費時間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希望法規(guī)進一步完善,堵住可能出現(xiàn)的漏洞。
2020-01-13 青島日報
2020-01-13 青島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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