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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長沙1月2日專電 湖南省警用車輛2004年以來發(fā)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16起,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傷。在這16起事故中,警車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3起,負主要責任的4起,負同等責任的3起,負次要責任的3起。其中有2起事故與駕車民警飲酒有關。去年7月15日,在岳陽市巴陵東路,民 警許三喜飲酒后駕車,撞上一輛三輪摩托車,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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