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jù)華商晨報報道,1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受賄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有期徒刑12年。 法院認為,劉克田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317500元,劉克田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上 訴人劉克田所提不構成犯罪的上訴理由及辯護人所提原審適用法律不當?shù)霓q護意見,無事實及法律依據(jù),不予采納。原審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有關法規(gu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劉克田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產,折合人民幣1317500元,劉克田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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