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另類網(wǎng)絡偶像芙蓉姐姐與男同事耿先生互毆,再次惹來關注。昨日,有媒體稱耿被行政拘留5天,對此耿所在出版社辦公室負責人再次證實,耿已于前天早上“回來了,沒事了”,并稱曾與芙蓉姐姐“約法三章”,包括不許在單位上網(wǎng)聊天等。
針對媒體稱,芙蓉姐姐經(jīng)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上地
派出所對耿先生處行政拘留5天之事,陳主任說,這是公安部門處理的事情,詳細情況他并不清楚,不過前天早上耿先生確實離開派出所回來了,已經(jīng)沒事了。
對此,上地派出所一值班人員表示,這是上個班處理的事情,他不清楚,無法給予解答。隨后記者多次撥打耿先生的手機,提示音一直為無法接通。
另據(jù)北京希望電子出版社有關人員透露,單位招聘時都會查驗證件,芙蓉姐姐當時提供的身份證和學歷證上顯示其姓名為史某某(因考慮其隱私,不便寫全名)。
陳主任說,兩三個月前,她剛進單位時,就說過自己很有名,當時大家還都有些納悶,因為那時單位里知道她是芙蓉姐姐的人很少。大約在一兩周前,不斷有同事從網(wǎng)上看到照片,并與其進行對照,私下議論較多,但礙于同事之間的面子,沒有人專門去找她求證。當然芙蓉姐姐自己平時沒有主動宣揚,也沒有刻意否認。
“不管她是否有名,在我們這里就是普通員工”,陳主任說,當單位很多人得知其就是網(wǎng)上的芙蓉姐姐后,難免有些議論,根據(jù)單位規(guī)定,員工在單位不許上網(wǎng)聊天,對芙蓉姐姐也不能例外。幾天前,他曾專門找芙蓉姐姐談過,但那時是以同事身份,而不是以領導身份去談的。
當時就對她說,單位不關心你是否有名,但既然在單位工作,就要保質(zhì)保量完成任務,另外在網(wǎng)上的言行,也不要涉及單位的人和事,不要對單位造成不良影響。后來,芙蓉姐姐表示了辭職意向,單位就批準了。
至發(fā)稿時,記者未聯(lián)系到芙蓉姐姐史某某本人。(記者 張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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