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在多少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
答: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
問: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多少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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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答: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
問: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在多少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
答: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
問: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多少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答: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
問: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是否受理?
答:不再受理。
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發(fā)現有關行政機關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督辦,并提出改進建議?
答:(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guī)定的辦理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二)未按規(guī)定反饋信訪事項辦理結果的;(三)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的;(四)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的;(五)不執(zhí)行信訪處理意見的;(六)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
問:收到改進建議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多少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采納改進建議的,應當怎樣?
答:收到改進建議的行政機關應當在30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采納改進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
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對于信訪人反映的有關政策性問題,應當怎樣處理?
答: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決問題的建議。
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對在信訪工作中推諉、敷衍、拖延、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什么樣的建議?答: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
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就哪些事項向本級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答:包括這些事項:(一)受理信訪事項的數據統(tǒng)計、信訪事項涉及領域以及被投訴較多的機關;(二)轉送、督辦情況以及各部門采納改進建議的情況;(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議及其被采納情況。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