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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幾十塊錢的稿費,不嫌丟人嗎?”11日,一條帶圖微博在網上迅速流傳,這句據稱由蘭州交警說出來阻止記者采訪的話,引起網友們的圍觀和議論:“怎么說話的,到底是誰丟人???”“為什么會這么說,記者是不是影響到交警執(zhí)行任務了?” 微博爆料 蘭州交警吐雷語 11日上午9時20分,一條來自“@蘭州記者群”的微博突然“起火”,除了引發(fā)大量轉發(fā)和評論,一些官方微博和名人也紛紛轉載。成都晚報 記者發(fā)現,這個“@蘭州記者群”沒有加實名認證,但簡介上標明“這是甘肅新聞從業(yè)人員聚合群‘蘭州記者群’的‘官方’微博,所有信息傳播僅代表記者個人,與所在單位毫無關系?!?/p> 記者求證 當事記者講述來龍去脈 成都晚報記者通過搜索,在一份蘭州當地報紙的電子版上找到了8月10日發(fā)生在張家寺附近車禍的報道,這個接近半版的報道配發(fā)的車禍圖片,場面與微博上的照片如出一撤。但報道中沒有提到交警阻止記者采訪的事。 11日下午,記者聯系上當事的蘭州某報攝影記者曉榮(化名)。曉榮告訴成都晚報記者,11日的車禍離蘭州市區(qū)較遠,下午3時許,他和該報文字記者領先于其他媒體抵達現場,先是一個女交警攔住了文字記者。曉榮上前拍照,交警不許拍,于是他離開了?!翱墒俏疫h遠地看,車禍現場比較嚴重,所以我決定再過去試試,把車禍現場的照片拍到。”但當他再次上前時,就被這位警號前四位為0023的交警攔住了,并問:“為了幾十塊錢的稿費,不嫌丟人嗎!”曉榮一邊繼續(xù)拍照一邊反問:“你為了什么?”交警回答說:“工作!”曉榮則理直氣壯地回應:“那這也是我的工作!”隨后雙方爭吵了約20分鐘,該交警一直試圖遮擋他的鏡頭,而曉榮則在爭吵中將照片拍到了手:“我比較有塊(個子高大),他攔不??!” 據曉榮介紹,他已經干了八年記者,他對蘭州交警印象并不差:“其實蘭州其他交警都還不錯的!這次就奇怪了?!?1日早上9時07分,曉榮在自己的微博上說了頭天采訪受阻的事,沒想到被@蘭州記者群轉載,并隨后爆紅網絡。曉榮表示當事交警方并未對微博的事作出反應。11日下午5時許,曉榮在微博上表示:“感謝網友支持,遭遇的這件事情,很多同行可能都遭遇過,記者是這個時代的瞭望者……和很多職業(yè)一樣,記者也需要尊重。我不希望這位警察因為一句話丟掉飯碗,但我希望他記住:尊重每一個人!” 記者11日下午撥通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張家寺大隊的電話,一位自稱守值班電話的男子稱尚不清楚網上盛傳的此事,而且“今天有緊急任務,領導都不在”。隨后記者多次撥打該男子提供的隊辦公室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網友紛紛發(fā)問:到底誰丟人? 對于這位交警的雷人問話,引起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的強烈反彈,紛紛轉發(fā)評論。截止11日下午18時,原微博轉發(fā)近4500次,許多媒體和名人也紛紛轉發(fā),網友發(fā)問:到底誰丟人? 圍觀派: 凌寶貝:丟什么人?。繘]有記者哪來的真相?此哥必火! 蘇葭:這句話會紅。 人民網四川頻道:大熱天的,大家相互理解下。 質疑派: 王克勤:記者,不僅是一份謀生的差事,還是擔負著報道事實、實現公眾知情權責任的職業(yè)。 中國之聲智鵬:不嫌!哥干的是理想和良知! 國際金融報程惠建:報道事實是記者的天職,退一萬步說,就是為了幾十塊錢稿費,哪里就丟人?! 刑警阿東:記者采訪是為稿費?交警想偏了。 存疑派: CSI-giggs:其實,交通事故的現場與刑事案件的現場是一樣的,都有相應的現場保護區(qū)域,非警務人員是不得入內的。區(qū)域內痕跡物證的變動,一來會影響案件的調查和還原,同時更會影響證據的有效性,如遇訴訟,受到污染破壞的證據都將被視為無效證據。 鞍山鐵東公安:什么邏輯,司機開車追尾是沒人勸阻?交警說話倒是不應該這么說。 黑牛:交警處理現場,記者不該影響工作。記者在不影響交警工作范圍內拍攝若受阻擋,我個人認為才是阻礙采訪。 |